2.8在报名截止后
更新时间:2020-05-25 17:55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2.4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二局三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2.7与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合作过、接受商票支付的单位同等价格下,优先中标。
2.8在报名截止后,供方云筑网企业信息中显示的企业联系人须为自然联系人且不同人名须不同联系方式,不可一致。
2.10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本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3.2由项目部、分公司生产资源管理部、分公司商务管理中心、分公司财务部、分公司法律事务部等主管以上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5.2所提供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等质量文件,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
6.1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执行国家标准。
6.2材质证明书:保证材质证明书随货同行,与所送材料相符,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送货时必须随带出库单。
6.3验收方式: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现场抽样试验报告;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6.5交货地点:安顺学院改扩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工地现场(贵州省安顺市)。
7.1本次招标结算方式为:货到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收料单数量挂账,三个月内支付到挂账货款的70%,六个月内支付到挂账货款的80%,八个月内付清到挂账货款。